我的飲歌,終於變成真實。
我的好友們大抵也知道,中學時期我曾暗戀過(其實是明戀)一位男孩達數年之久,那時候真的很傻,雖然沒有走在一起,但卻有過很多很壞的回憶,包括他曾對我說過一些很難聽的話(我這人從來不會記著好的東西,只懂記仇)。中學畢業後兩年,我亦曾在某一次舊生聚會重遇過他,他對我的態度可謂十年如一日,回家後哭了一場,對他的“痴情”亦終於徹底消失。
早幾年前,我曾想過自己這輩子會不會再見到他?重遇他時我會否已事業有成又或者兒女成群(看電視劇太多了吧)。我知道這唯一的機會是在V小姐的婚禮上,但若干年後的今天,我早將這個想法拋諸腦後,因為我深信V小姐不會再與他有聯絡,所以,我也幾乎肯定,這輩子也不會再見到他。
V小姐終於在追月日出閣了。由於早兩天我都心緒不寧,坦白一點說,乘車前往婚禮會場時,感到很疲倦,疲倦得甚麼假設也沒有思考過。
還幸我化了點點粧,樣子不是太“衰”,否則我真會“恨”死自己。
當你很想見到時,你永遠不得要領;但當你沒有去想過時,他就會無聲無色的站在你身邊。
有些人,即使闊別十載,但你只需看他的側面,就可以一眼認出他來。這就是所謂“化左灰都會認得”,兩位S小姐可再次見識到我的厲害。
如此一個盛宴,如此一個佳節,人月團圓,還見到很多十數年不見的同學仔,大家都點點頭,打個招呼,本應很開心,但我一整晚都心神恍惚。
謝謝三位S小姐和C小姐,兩個時代的朋友,一起見証我重遇他的一晚。(很誇,其實沒有甚麼好見証)
至於我跟他有沒有交談過,就留給大家去聯想了。
明年今日 陳奕迅
明年今日 別要再失眠
床褥都改變
如果有幸會面
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
徨惑地等待你出現
明年今日 未見你一年
誰捨得改變
離開你六十年
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
臨別亦聽得到你講
再見
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
竟花光所有運氣
到這日才發現 曾呼吸過空氣
故事其實早已劃上句號,多見一次只為提醒自己
明年今日 別要再失眠
但下一首明年今日,將會繼續播放下去。
聽不下,還需聽下去。
然而,你還會有幾多個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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